2011年6月15日 星期三

穿拖鞋上課「失禮」逢甲嚴抓 有教授認「管太多」有學生響應「腳臭噁心」

【鄭敏玲╱台中報導】天氣酷熱,大學生竟不准穿拖鞋進學校!台中逢甲大學每天早上由教官和義工在門口檢查學生的服裝儀容,被抓到穿拖鞋就要被「記名字」、記滿三次須上國民禮儀課。學生大反彈、上網抱怨:「很火大!逢甲要不要檢查手帕衛生紙?」但也有學生認為要尊重他人權益,「一堆人腳有味道都不自覺,很噁心。」校方強調,學校本來就應該傳授品德教育,不能放任不管。

署名skyeqoon的逢甲學生在網路PTT表示,前天早上八時三十分穿拖鞋進校門,發現有教官在抓穿拖鞋的學生。他說,「跟教官說腳受傷,他硬要你去買一雙新的涼鞋來穿」,他質疑「大學生應該可以自己決定要穿什麼吧!」引發熱烈迴響。

記點3次須輔導

《蘋果》昨在逢甲校園觀察,平均每五個學生就有一個穿拖鞋。逢甲主任祕書唐國豪說,「如果腳痛必須穿拖鞋,會要求教官不要登記」,但不會改變這項作法。生活輔導組主任賴謙旗表示,學校四年前實施「e世代新生活運動」,第一年屬於規勸期,但學生並不遵守,三年前才開始登記姓名,包括騎車沒戴安全帽、衣著過於隨便、邊走路邊抽菸等,第一次違規記一點,會通知學生上國民禮儀課程,但不強制,不過累積三次就一定得參加,否則記申誡一次。

已成年學習大人

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副教授陳健元說,學生也是一種職業,「如果出社會上班,會穿拖鞋短褲到辦公室嗎?」他說,在課堂上作簡報的學生如果穿拖鞋,會請他下次穿整齊再報告,也會提醒在教室戴帽子的學生,脫帽才合乎禮儀,「這關係台灣未來競爭力,大學生已成年,學習大人應有作為」。

但彰師大輔導諮商系教授郭麗安認為,學校有點管太多,如果多數人認為穿拖鞋不合禮儀,就請學生議會自訂公約,大家才能服氣。

弘光科技大學化妝品應用系主任張聰民說:「年輕人對自己的打扮有想法,也是創意的表現,我們學校還有學生穿網襪配潮拖來上學,只要不妨礙到別人,個人自由應該被尊重。」

「不說笑在心裡」

台北國際禮儀協會講師朱立安表示,在國際場合上,除非在私人的臥室或屋內、沙灘、游泳池或是度假型島嶼飯店內,才能穿拖鞋,否則就是不禮貌行為,「人家儘管不會當面說,但確實是笑在心裡」。

各大學對學生穿拖鞋上課規範

逢甲大學

學生穿拖鞋及衣著太隨便,校方會登記姓名,逾3次須上國民禮儀課

●慈濟大學

不得穿著拖鞋在校園活動(宿舍除外)

●大同大學

進入校園不得穿拖鞋,但僅柔性勸導

●中興大學

不鼓勵,也不強行管制

●東海大學

尊重授課老師規範

●台灣大學

無相關規定

●銘傳大學

不管制

●高雄大學

無相關規定

●義守大學

未強制要求,但老師會柔性勸導

●中山大學

未強制要求,但如逸仙館等場合不准入場

資料來源:上列各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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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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